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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關于開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檢查的通知
瀏覽次數:3012各區(qū)(含高新區(qū)、保稅區(qū))建設局,各安監(jiān)站,各施工、監(jiān)理企業(yè):
根據省建設廳《關于在全省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》(粵建安函[2008]130號)和我局《印發(fā)汕頭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汕府建通[2008]59號)精神,我局決定開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檢查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檢查時間
2008年5月19日至21日。
二、檢查范圍
所有在建工程項目。
三、檢查主要內容
1、建設各方特別是建設、施工和監(jiān)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;
2、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方案編制、審批以及組織實施情況;
3、塔吊、施工電梯、井架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機械初次登記、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制度執(zhí)行情況,起重機械是否處于良好狀態(tài);
4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狀況;
5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以及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。
四、檢查人員組成
這次檢查分三個組,組長分別為鄭平豪(總站)、陳偉城(龍湖站)、蔡鎮(zhèn)楷(澄海站),成員為黃奕雄(總站)、林創(chuàng)宏(金平站)、陳石斌(龍湖站)、張漢標(濠江站)、林嘉(澄海站)馬紹生(潮陽站)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部門、各企業(yè)要高度重視做好這次檢查工作,要把這次檢查作為落實“隱患治理年”的一項重要活動,確保檢查取得成效。
對在檢查中發(fā)現的安全違規(guī)行為要按《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(tài)管理辦法》進行扣分處理或行政處罰,對管理制度不落實、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起重機械要責令停止使用。對檢查情況要全面進行通報。
各區(qū)建設局和市安監(jiān)總站要積極協助做好檢查工作,要確保在建工程100%接受檢查,檢查具體時間和線路安排由各檢查組組長另行通知。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